深耕细作,用数据讲述价值
代理记账注册政策规定
设立条件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;

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条件;
4.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业务声誉;
5. 拟经营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记账业务;
6. 符合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
申请材料
代理记账许可申请书;
企业营业执照副本;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4.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
5. 从业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;
6. 业务场所证明;
7. 会计核算制度和记账凭证规范;
8. 财务管理制度;
9. 其他相关材料。
审批程序
申请人向注册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;
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;
审查合格的,颁发《代理记账许可证》;
4. 审查不合格的,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原因。
四、经营范围
代理记账许可证持有人只能从事以下代理记账业务:
接受委托,为委托单位编制会计凭证、登记会计账簿、编制会计报表;
接受委托,为委托单位提供会计咨询、税务咨询等服务;
接受委托,为委托单位代报税务。
五、许可证有效期
《代理记账许可证》有效期为五年。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,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许可申请。
六、监督管理
财政部门负责对代理记账许可证持有人进行监督管理,包括:
定期检查许可证持有人是否符合许可条件;
监督许可证持有人是否按照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;
查处许可证持有人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行为;
4. 其他监督管理事项。
下一篇:实名流量卡买卖:定兴祥云平台代理